让“优亲厚友”无处藏身
“我确实存有私心,在食材采购上优亲厚友,变相照顾了自己的亲属……”在谈话室里,通州区二甲镇某敬老院会计李某惭愧地坦白。
近日,通州区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,二甲镇某敬老院存在未按规定组织农副产品供应商招投标问题,且现供应商顾某疑似与敬老院会计李某是亲属关系。
端倪初现,为查清事实真相,承办人员随即约见会计李某。谈话中,李某顾左右而言他,声称自己并未从食材采购中牟利,却对自己与顾某夫妇的关系吞吞吐吐、闪烁其词。
“顾某的丈夫徐某和你爱人是什么关系?”面对承办人员的发问,王某只得承认徐某是自己的大舅哥,同时信誓旦旦地表示自己是“举贤不避亲”,大舅哥家的小店只要做到物美价廉,就有资格成为供应商,不能因为自己在敬老院做会计,从而剥夺自己大舅哥的这部分权利。
这家小店真的做到了“物美价廉”吗?带着疑问,承办人员开始走访调查,却发现事情另有真相:群众反映该小店供应的食材价格偏高,食堂工作人员碍于情面对小店的菜价、质量“睁一只眼、闭一只眼”……
“顾某小店食材价格是明显高于市场均价的,当时是怎么确定合作的?”
“2021年底,我和院长俞某一起到余北菜市场询价,一共找了3家商户,当时顾某夫妇的报价最低,我当时想着反正是亲戚,‘肥水不流外人田’,让他们家送更放心,所以就直接定下来,没有再走招采程序……我也没有跟院长提出这是我家亲戚,需要回避。”在事实和证据面前,李某道出这番话时显然没有底气。
原来,当时顾某夫妇先以低价中选,后为扩大利润逐步提高价格。在一来二去的送货过程中,院内其他人逐渐看出了顾某夫妇与李某的“特殊”关系,对菜价一事虽有微词也不便直说。
“选定供应商不公开招标,对市场中的其他竞争者是否公平?这三年来,食材供货商有没有重新组织过公开招投标?”承办人员继续追问。
“当然是不公平的……但是我和顾某夫妇这层关系,如果我提出重新招投标或换供应商,让他们家做不成这单生意,我就和他们不好相处了。”一系列发问让李某无所适从,只好坦言自己利用职务影响,在公共财政支出方面为亲属获取商业机会提供便利的事实。最终,李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。
事情水落石出了,承办组不由开始思考:在工作实践中,如何做到既“举贤不避亲”,又避免“优亲厚友”?“举贤不避亲”关键在一个“举”字,“举”的目的是否出自公心,“举”的流程是否合乎规范,“举”起来的究竟是否贤能,“举”完之后是否纳入监管,这些都是“举贤不避亲”的应思之理。对于手握公权力的党员,要自觉划清公与私的分界线,莫让“举贤不避亲”蜕变成“举亲不避嫌”。(张锟明 易欣悦)